在信息化高度發(fā)展的今天,便捷的信息給人們生活帶來便利的同時,也讓我們的個人信息隨時處于“泄密”的危險之中。公民個人信息泄露已成為一個無法回避的社會問題,涉及公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不僅嚴重影響到人們正常的生活秩序,甚至威脅到我們的生命財產安全。

  在利益的驅動下,部分商家或不法分子鉆取法律空子,通過多種渠道非法獲取、販賣個人信息;個別工作人員喪失職業(yè)道德,以販賣私人信息牟利;部分行業(yè)機構間未經授權或超出授權范圍“共享”客戶的個人信息……由于利益鏈條的關系,公民的個人信息被肆意地公開傳播。面對這些無所不在的泄密行為,多數(shù)人因取證較難,無法提供有力的證據(jù),只能選擇“忍氣吞聲”。因此,打擊侵害公民個人信息行為已迫在眉睫。

  雖然我國刑法已將泄露個人信息入罪,但是并沒有廣泛適用于各行各業(yè),而且在司法實踐中缺乏可操作性。此外,在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和個人隱私方面,我國現(xiàn)行法律沒有具體、詳細的規(guī)定和技術措施,社會也沒有任何機構或部門對泄露個人信息行為作出禁止和監(jiān)管,公民個人信息被反復泄露卻又無法控制,逐漸形成一種社會“歪風”。

  筆者認為,保護個人信息安全應多措并舉,但關鍵還在于相關法律機制的健全,國家立法機構應盡快制定出臺切實可行的專門保護個人信息的管理和處罰條例,嚴厲打擊泄露公民信息的行為,從源頭上堵住這個缺口。除此之外,公安機關也應成立專門的犯罪打擊部門,接受公民的報案檢舉,不斷挖掘犯罪線索,與不法分子作斗爭,實現(xiàn)對相關犯罪打擊的日?;?。一些容易成為泄露公民個人信息源頭的相關機構、部門,應建立相應的信息保護機制,加強行業(yè)自律,完善內部管理。同時,相關部門應加大宣傳引導力度,不斷提高公民保護個人信息安全的意識。就公民個人而言,不輕易向對方提供自己真實詳盡的個人信息,在注冊、登記填表時也應注意對個人信息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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