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識復雜性,并在治理規(guī)制的構建中體現這種復雜性的要求是當下網絡輿論場治理的重中之重

 
  網絡輿情的治理現已進入到供給側改革的發(fā)展階段?!岸隆迸c“疏”,遏制與供給是一個硬幣的兩個面,是辯證統(tǒng)一的整體。因此,如何使網絡輿論的生產與形成與時代和社會發(fā)展的現實要求相吻合,是一個重大命題。
 
  我們知道,互聯(lián)網作為一種“高維媒介”是對于個人(權利、傳播力、資源價值)的“激活”,網絡輿論場的內容生產的主體是被“激活”的個人及個人聯(lián)合體。因此,網絡輿論場供給側改革的關鍵是制定和構建一個關于輿論表達的規(guī)則體系。輿情管理者更多的不是通過內容的直接輸出來管理和引導輿論,而是通過規(guī)制的構建、調整與實施來實現對于網絡輿論場內容生產的總體把握與管理。換言之,有什么樣的規(guī)制就有什么樣的內容生產,而有什么樣的內容生產便有什么樣的輿論場的功能與價值的輸出。
 
  毫無疑問,任何有效而健康的社會治理都應建立在對于客體的內在機制及運作規(guī)則的科學把握和恰切操作的基礎之上。因此,理解網絡輿論及其生成機制的特性,對于構建一個科學合理且有效的治理規(guī)制是最為關鍵的前提和基礎。而基于互聯(lián)網的個人被激活的輿論場的一個突出特性就是它由“關系賦權”新型社會資本運作之下的作為一個生態(tài)系統(tǒng)產物的“復雜性”。而所謂“復雜性”,簡單地說就是諸多事物和要素的彼此纏繞和互相影響,從而形成一個彼此關聯(lián)、整體功能不等于個體功能簡單疊加的社會有機現象。而復雜性思維就要求我們看到這些環(huán)節(jié)的關聯(lián)與嵌套,并采取與之相稱的對策措施。具體地說,復雜性邏輯的一個深刻內涵就在于,它是一個“牽一發(fā)動全身”的整體構造,不能簡單和機械地還原為每個個體和局部功能與價值的疊加。網絡輿論場中的一個個體(元素)或者局部的評價不能簡單地用“就事論事”的方式去處理和看待,必須還原到它所處的生態(tài)環(huán)境的整體鏈條中加以把握才是科學和正確的。
 
  現代復雜性理論的探索告訴我們:在一個生態(tài)系統(tǒng)中,一些看似簡單明了的要素通過分層、分叉和分支,進而被某種發(fā)展所鎖定,然后被放大,于是一種原來誰都沒當回事的微元素、小事件很有可能會演進為一場風暴、一個趨勢、一種潮流……這正如一塊手表、一支煙、一個場合下的一個笑容,在網絡輿論“復雜性”的作用之下,它們足以成為讓當事人被民眾監(jiān)督和聲討的“助推器”。誠如法國學者莫蘭所言:“自然界沒有簡單的事物,只有被簡化的事物”。
 
  由此,人們越來越深刻地認識到,“復雜性”在相當程度上阻礙著我們清晰和可靠地理解與把握事物未來發(fā)展的進程與結果,使我們在傳統(tǒng)視野下對一個事物的發(fā)展過程的認識充滿著不確定性,甚至它會以一種我們不曾預料的方式發(fā)生變故,乃至向我們發(fā)起“攻擊”。因此,認識“復雜性”,并且在我們的治理規(guī)制的構建中體現這種“復雜性”的要求便是當下網絡輿論場治理的重中之重。
 
  二、“合唱”應比“齊唱”優(yōu):理解和把握網絡輿情生態(tài)機制中的關聯(lián)性,保護輿論成分的多樣性
 
  輿論場作為一個有機體,其內在的多元成分是關聯(lián)在一起、無法拆解的——拆解了它就不再是它了。這正如婚姻生活中我們都喜歡愛人身上的優(yōu)點,但我們卻無法把愛人身上的優(yōu)點和他(她)的缺點和不足拆解開去處理一樣。在婚姻生活里,我們除了整體接受愛人身上的優(yōu)缺點外也別無他途。只要愛人身上的優(yōu)點而拒絕愛人身上的缺點和不足的理想狀態(tài)在現實生活中是無法做到的。同樣的道理,絢麗多彩的網絡輿情實際上是一個彼此關聯(lián)、共生共榮的一個生態(tài)系統(tǒng)。眾所周知,一個草原如果只有一種植物,一片森林如果只有一類動物,其命運必然走向沉寂和死亡。正如一個生態(tài)學者所說的,一堆堆牛屎或許在某些人看來是骯臟的和難以容忍的,但它對于一個草原的生態(tài)系統(tǒng)的平衡和可持續(xù)發(fā)展而言或許是不可或缺的。
 
  譬如,我們在網絡空間中追求一種文明的表達形式,但這種追求不應當絕對化。這好比在現實生活中一樣,人們也并沒有絕對禁止有人說臟話(或者罵人),特別是在不以惡意誹謗、傷害他人名譽權利的前提下,禁止普通民眾說臟話(或者罵人)的行為也大多不會被納入法律條文中。對于普通民眾而言,從某個角度上看,他們說臟話也是一種表達權利,雖然我們不提倡、不贊同這樣的不文明行為,但它不應被絕對地剝奪。因此,網絡穢語的不利影響不應被過度拔高。只要不是蓄意的誹謗和攻擊,對于網民們的各種表達意見應該給予足夠的包容。如果臟話可以和假話、偏激的話以及斷章取義的話同稱為“錯話”的話,那么要求在網絡輿論場禁止臟話的同時,是否也要同時禁止假話、偏激的話以及斷章取義的話呢?且不論我們在現實中能否真的做到這一點。即使真做到了,社會也不會因此而變得真的文明起來。
 
  顯然,我們對文明表達的追求和對“錯話”的包容之間并不矛盾。這就好比我們知道過量的三聚氰胺會對人體造成損害,但國家標準里卻允許牛奶中存在微量的三聚氰胺。在不影響人體健康的前提下,在食品中加入限量的化學添加劑是被允許的?!凹兌旨儭?、沒有任何微量重金屬或農藥殘留的食品在當代生產環(huán)境中少之又少,難道我們要拒絕所有這些食品嗎?對待食品,我們在保障飲食安全和人體健康的前提下所制定的標準尚留有一定的安全容錯空間,所以對待網絡上的“錯話”同樣也可以有一定的容忍度。在生活中,制定任何標準都必須與社會發(fā)展程度相契合,制定的標準必須科學、合理、可行。但是任何真理的探索和表達,都是在試錯過程中完成的。只有從試錯過程中吸取經驗并不斷修正到正確的道路上來,我們社會的文明才會持續(xù)地進步與發(fā)展,而網絡空間的表達也才會真正地實現文明。因此從關聯(lián)性的角度看,我們網絡輿論的治理規(guī)制應當顧及和尊重多樣性的共處與兼容。概言之,在網絡輿論場中,對于我們所不喜歡的“另類”因素的包容,與對于真理的追求其實是同等重要。
 
  三、在意見對沖與妥協(xié)中“各美其美”“和而不同”:善用網絡輿情生態(tài)的自組織機制,促成網絡輿論的自身成長和價值“涌現”
 
  網絡輿論場作為一個有機的生態(tài)系統(tǒng),還有一個重要的特性,這就是自組織功能。網絡輿論場作為一個自組織的復雜性系統(tǒng),是具有自我調節(jié)、自我發(fā)展,從簡單到復雜,從幼稚到成熟的成長特性。這種特性又叫復雜性的動力學特征。網絡輿論場的這種自組織特征告訴我們,治理的規(guī)制應該為輿情要素的自我發(fā)展留出一定的自由度和活動空間,并用科學的態(tài)度遵從網絡輿情生態(tài)自身的發(fā)展演變規(guī)律,這樣才能使得個人、集體和社會在自組織機制的作用下有機地成長,輿情表達多姿多彩,在意見對沖與妥協(xié)之中“各美其美”“和而不同”。
 
  一方面,網絡的管理者,應當對廣大網民,要多一些包容和耐心,對建設性意見要及時吸納,對困難要及時幫助,對不了解情況的要及時宣介,對模糊認識要及時廓清,對怨氣怨言要及時化解,對錯誤看法要及時引導和糾正。而“動輒得咎”則無法形成“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言者無罪,聞者足戒”“有則改之,無則加勉”這樣一種我們黨一貫倡導的心情舒暢、生動活潑的政治格局。
 
  另一方面,網絡輿論場的自組織,需要一定的表達空間和自主性的激活機制,輿論生成的典型現象一般是以“涌現性”為特征的。所謂涌現性,是指在一個復雜系統(tǒng)的時間序列上的一種功能與價值的突然出現,而對于這種涌現現象發(fā)生機制的回溯,我們會發(fā)現,當初微小的價值碎片、甚至某個看似無意義的“垃圾因素”,在適宜的進化規(guī)則和生態(tài)催化下,成長為一個個令人驚嘆不已的奇跡。維基百科(Wikipedia)、優(yōu)步(Uber)、空中食宿(Airbnb)的成長中都呈現出“涌現性”的強大機制。研究表明,涌現現象的發(fā)生,對于初始條件的某些微小變化極端敏感,對于進化規(guī)則的包容性也極端敏感。因此,尊重多樣性、了解“涌現”現象的特殊形成機制,這些都是輿情生態(tài)系統(tǒng)供給側改革的關鍵所在。(作者:喻國明,系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北京師范大學新聞傳播學院執(zhí)行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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